根据河北省邯郸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邯郸市的限号措施主要集中在邯郸市区的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和磁县。具体而言,根据车牌号的最后一位数字不同,不同的日期对应不同的车辆限行。丛台区和复兴区的限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早晚高峰时段,而邯山区和磁县的限号时间为周一至周六的早晚高峰时段。限号措施的实施旨在减少城市交通拥堵,改善出行环境,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车辆数量,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所以市民在出行前一定要注意限号规定,避免因违规而受到处罚。

邯郸市目前实行限号措施的县区包括武安市、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肥乡区、永年区、临西县、峰峰矿区、曲周县、魏县、广宗县、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峰峰矿区、永年区。其中,限号措施实行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不实行限号措施。限号措施的时间为早上7:30至晚上20:30,不在限号时间段内的车辆可以正常行驶。同时,能源汽车、新能源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环卫车等特定车辆也不受限号措施的限制。
邯郸市下辖15个县,其中有9个县实行了机动车尾号限行管理措施。这9个限号的县分别是:永年县、曲周县、馆陶县、临漳县、永年区、武安市、魏县、广平县、肥乡区。具体的限号措施和限行时间根据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尾号来进行轮流限行,以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污染。市民和车主需要留意当地的通告和公告,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遵守限行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根据河北省邯郸市交通管理局的规定,邯郸市内实行了尾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工作日的早晚高峰时段,具体限行区域包括:邯郸县、曲周县、馆陶县、魏县、成安县、大名县等县。具体限行时间为早上7:30-9:30和下午16:30-18:30,限行尾号分别是1和6。违反限行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扣分等。因此,驾驶在限行时间段内的车辆应当遵守限行规定,以免受到处罚。
邯郸常态限号政策实行: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15日
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限行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借鉴省内其他市做法,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机动车按尾号轮流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2016年11月21日至2017年3月15日,工作日7:00—20: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号。
(一)市区环城路以内(含环城路)限行。
(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限行范围:东环路(人民路至邯临路,含本路)以东,人民路(东环路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北,邯临路(东环路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桥,不含本路)以南、联纺路(京港澳高速公路桥至秦皇大街,含本路)以南,秦皇大街(人民路至联纺路,含本路)以西、京港澳高速公路(联纺路至邯临路,不含本路)以西区域范围内限行。
(三)各县(市、区)城区限行。城区范围由各县(市、区)政府自行确定。
(一)对机动车实施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与北京市、天津市保持一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含临时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北京市、天津市限行尾号轮换时我市同步轮换。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响应时,执行相应的限号措施。
(二)无车辆年检标志,运输土方、渣土等未配备密闭运输装置或密闭运输装置破损的扬尘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其中运输汽柴油、天然气车辆于当日22时至次日5时按照通行证规定路线通行)。
(三)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法车、工程救险车,公共汽车、通勤班车、校车、出租汽车、邮政快递专用车(含快递用车),环卫、园林、道路专项作业车及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殡仪馆的殡葬车,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注册上牌的电动汽车等特殊车辆允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