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货车限行交警货车限行项目

2024-06-15 11:19:34 浏览

  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全段

交警货车限行交警货车限行项目

  三、限行载货汽车种类

  轻型和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式货车除外),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及专项作业车辆。

关于这个问题,货车限行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备,具体步骤如下:

2. 根据要求填写车辆基本信息、报备时间、路线及目的地等信息。

3.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如货运合同、车辆行驶证、驾驶员身份证等。

4. 提交报备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5. 审核通过后,及时打印或下载相关证明文件,如报备单、电子通行证等。

6. 在限行时间内,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和数量进行行驶,同时随身携带电子通行证等证明文件。

1. 报备时间一般为限行前一至两个工作日,具体时间以当地规定为准。

2. 报备时需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和行驶信息,否则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或被查处。

3. 货车限行期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行驶,不得违反限行规定。如有需要,应及时申请延期或调整路线。

货车限行需要通过报备的方式进行。具体来说,货车司机需要提前向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备,提交相关的车辆信息和行驶计划。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道路拥堵情况和限行政策,对货车的行驶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在获得批准后,货车司机需要按照报备的行驶计划进行行驶,遵守限行政策。如果未经报备或违反限行规定,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 准备好办理货车通行证的相应证件。

3. 在禁行和限行区域内,向交警大队报备通过后,按指定线路和时间段通行。

车主所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由当地社区居委签章证明;

携带申请书、行驶证及复印件到市交巡警支队秩序科办证窗口受理登记;

由办证窗口核定行驶区域、行驶线路等内容后报批;

按照批准的事项制发相应的通行证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

曲靖中心城区便利货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进曲靖中心城区货车通行管理,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中心城区客货运车辆限行分流的通告》(曲公交〔2019〕35号)的部分规定进行优化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优化调整限行区域、时段、车型

紫云南北路(含)以西、水寨路(不含)以北、寥廓南路(含)以东、胜峰东路(含)以东、胜峰西路(含)以北、三江大道(南海子大道至翠峰西路段)(含)以南、翠峰西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段)(含)以东、瑞和西路(不含)以南、翠峰北路(瑞和西路至三江大道段)(含)以西、三江大道(寥廓北路至翠峰北路段)(含)以南、寥廓北路(含)以东、建宁东西路(含)以南;龙华北路(含)以东、龙华大道至万寿路口(含)以东、九龙西路(不含)以南、九龙南路(不含)以西、龙华东路至东风南路(不含)以西、万寿路(不含)以南以北、珠江源大道(万寿路至海源路段)(含)以西。

(二)限行时间及限行车型调整

1.轻型厢式和封闭式货车,新能源轻型货车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除每日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时段(07:00-09:00、17:30-19:30)外,在调整后的限行区域内可以通行。

2.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可以进入限行区域内通行。

3.其余车型按照曲公交〔2019〕35号文件执行。

二、优化城市通行证(码)管理

为方便货车等限制进城的机动车驾驶人申请限行道路通行证(码),车辆所有人或者驾驶员可通过“交管12123APP”、曲靖交警微发布公众号或者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窗口申请货车电子通行证(码)。

本通告自2023年1月1日生效,有效期2年。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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