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卜章隐患大,企业如何告别?这几点很重要!

2024-06-15 15:36:26 浏览
萝卜章隐患大如何告别?这几点很重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但在日益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因为信息不对称、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企业内部管理中存在的“萝卜章”隐患仍然时有发生。近期,就有多起因冒用、伪造公司印章引发的纠纷。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法律对“萝卜章”防范意识方面也有了很大加强,但仍有一些企业的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如何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制止“萝卜章”隐患呢?笔者认为,在加强对法定代表人登记事项、法定代表人签署行为等内部监管的同时,还要强化对企业公章使用环节及使用单位的管理。

1、加强公章使用环节监管

法律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所以无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如何变化、职务如何变动,只要其签名、盖章或者签章章后加盖的合同、公章不存在争议,其签名和盖章行为均受法律保护。所以,建议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印章管理的法律责任主体为法定代表人本人。首先,企业应当对其公章进行有效识别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条第(四)项规定:“注册登记机关应当对法人及其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住所进行有效识别和登记;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其他组织和个人进行有效识别和登记”。因此,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对公章真实性进行有效识别和登记。其次,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真实、合法、有效的印章管理制度,严禁伪造公章。

2、严格公章使用单位管理

企业应加强对公章使用单位(以下简称用章人)的管理,建立完善公章使用制度。用章人应严格按照《公章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公章,同时严格审查公章使用单位的资质文件和营业执照。如果公章不是由单位负责人亲自制作或使用、且未征得单位负责人同意的,应提交授权书给其授权代表,对公章有权进行审批并签署授权书后加盖章。对公章的管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章用完后要及时销毁或交由专门人员保管。在对公章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后,对发现印章存在问题的用章人不能继续加盖公章后再行收回;对未经批准私自留存印章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完善印章使用风险防范体系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印章使用风险防范体系。比如,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印章管理部门要根据公司章程或合同约定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章的使用进行审核,要求印务科人员在公章使用过程进行把关,确保公章的使用符合公司章程、合同规定。在业务谈判、签署文件时,要选择信誉良好、资质较全的中介机构作为交易中介,防止他人冒用公司名义主张权利。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或者合同签订过程中,企业应当对印章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明确授权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对于无法明确授权责任人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定流程办理手续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的责任追究和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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