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2022学年普通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27号)要求:各地各校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安排放寒假的相关工作。

2、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和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开学复课的具体日期和时间表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未接到正式开学的通知之前学生不得擅自返校或离岗工作(特殊情况需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3、因受新冠肺炎影响延迟春季学期上课的省份和学校可适当延长假期时限。(具体延长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4、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家长和学生,指导做好在家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的工作,引导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及健康生活习惯,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免疫力。
1. 推迟上学时间至2月17日后。2月份不开展线上教育教学活动。3月中旬起视天气条件再行恢复线下学习生活秩序。2. 放假时间为:1月24日-2月10日,2月11日正式收 假。3. 春节法定节假日不调休,正常休息。4 . 学生在校期间的出勤率按当地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
1. 作业量控制在总量范围内 ,提倡分层布置作业。 2. 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适量布置探究类、实践类等开放性家庭作业 3. 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丰富学生的居家生活和精神世界 4. 家长可通过微信平台查看孩子的完成进度与评价结果
1、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和防火防爆的安全常识 ; 2、不要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事故;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到人员密集场所游玩;4、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5、注意饮食卫生和安全饮食知识宣传;6、合理规划自己的出行路线,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门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