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限行规定(1)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道路:经十路、纬二路、经七路、泺源大街、黑虎泉西路、旅游路、千佛山南路、舜耕路、玉函路、马鞍山路、泉城路。(2)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限行道路:花园路、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经二路、解放路、泉城路、黑西路、共青团路、经四路、经七路、泺源大街、建国小经三路、经十路、英雄山路、纬二路、济泺路。限行时间规定:1、高峰禁行时间为(7:009:00,17:0021:00)2、夜间通行时段为22:00至次日6:003、通行证需放置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位置,并按照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4、机动车存在未处理的交通违法抓拍记录的,不予以审核通行证。

不限行。山东德州市皮卡车不限行,并发布了相关通知。德州,简称“德”,古称安德,山东省辖地级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冀鲁交界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经济中心、鲁西北重要的工贸城市、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基地。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城区道路内对部分车辆进行限制通行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西环路(不含)、南环路(不含)、大观园路(含)、山头路(含)、执信路(含)、秋冯路福山路路口至执信路(含)、秋冯路(含)、福山路(不含)、万福路(不含)、东环路(不含)、环北路(不含)、资豪路(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凡拖拉机、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及总重量大于4.5吨的载货汽车自2021年1月5日0时起,全天禁止通行。确因生产生活需要,需进入城区禁止通行范围内的,事先应通过关注《淄博交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中通行证申领办理通行证,或前往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博山大队、中队窗口办理通行证,并按指定路线、时间通行。
二、西环路(不含)以东,泉水路秋泉路(不含)以北,秋谷路(不含)以西,五岭路(不含)以西,珑山路(不含)以南,凤凰山西路(不含)以北,原山路(不含)以北,沿河西路(原山路至泉水路不含)区域内自2021年1月5日起全天禁止代步车通行。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原有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四、本通告自2021年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博山城区道路限行通告》政策解读
日前,《博山城区道路限行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发布,为了广大市民更好地理解该《通告》的相关内容,现就《通告》相关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限行车辆包括哪些?
答:拖拉机、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及总重量大于4.5吨的载货汽车、代步车。
低速汽车指:低速载货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指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m,宽小于等于2m,高小于等于2.5m,具有四个轮的货车。
限行的代步车特指:以代步为目的、未取得工信部产品目录无法申请机动车号牌的交通工具。
二、限行区域包括哪些范围?限制通行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答:1、西环路(不含)、南环路(不含)、大观园路(含)、山头路(含)、执信路(含)、秋冯路福山路路口至执信路(含)、福山路(不含)、东过境路(不含)、北环路(不含)合围区域内道路,凡拖拉机、低速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及总重量大于4.5吨的载货汽车自2021年1月5日0时起,全天禁止通行。
2、西环路(不含)以东,泉水路秋泉路(不含)以北,秋谷路(不含)以西,五岭路(不含)以西,珑山路(不含)以南,凤凰山西路(不含)以北,原山路(不含)以北,沿河西路(原山路至泉水路不含)区域内自2021年1月5日0时起,全天禁止代步车通行。
三、违反限制通行规定应受何处罚?
答: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不限号。宁津县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山东与河北交界处。宁津县,隶属于山东省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冀鲁交界处。德州市不限号。但是在重污染天气下会临时性限号,2022年9月13日宁津县不限号。车限号的意思是通过限制车牌号来限制车辆的出行。每辆机动车都只配有一个车牌号,私自拆卸车牌是不被允许的。
解答山东实行限号。中型、重型载货汽车,中型、重型专项作业车、危化品运输车限行道路:经十路、纬二路、经七路、泺源大街、黑虎泉西路、旅游路、千佛山南路、舜耕路、玉函路、马鞍山路、泉城路;轻型、微型载货汽车限行道路:花园路、明湖东路、明湖北路、明湖西路、经一路、槐村街、营市街、经二路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截至2019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没有限号,但《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了采取限制交通措施前应提前向社会公告。
《济南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规定:
消息第二十四条 临时占用道路、停车场从事大型文化、体育、商贸等活动影响道路交通的,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批。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
第十六条【限制措施】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城市发展规模,采取相应措施合理控制化石燃料机动车保有量。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划定禁止或者限制机动车行驶的区域、道路、时段和车型。
采取前款规定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七条【低碳出行】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改善公交车、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道路通行条件,引导公众低碳、环保出行,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