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解除在我市一环路围合区域(东一环路-南一环路-西一环路-北一环路(含桥下道路)围合区域)内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8:30-20:30禁止通行的限行措施,允许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通行。
二、根据《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GB/T40712-2021)标准,本通告中皮卡车(多用途货车)是指具有长车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敞开式货厢(可加装货厢顶盖)、核定乘坐人数不大于5人(含驾驶人)、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车。
三、本通告自2022年12月25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