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度事情职员,是指统统国度构造、企业、事业单元和其他依照法令从事公事的职员。那国度事情职员分类有哪些呢?

1、国度构造事情职员。在国度构造中从事公事的职员,包括在各级国度权利构造、行政构造、司法构造和军事构造中从事公事的职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人民集体中从事公事的职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产业属于国度全部的公司及国度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产业属于国度全部而从事出产性、谋划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元,是指国度投资兴办、办理从事科研、教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书等单元。人民集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集体。
3、国度构造、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元、社会集体从事公事的职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事的职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度事情职员身份,只要具有正当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度事情职员论”者。
4、其他依照法令从事公事的职员。按照2009年8月27日批改的《天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诠释》,村民委员会等村下层组织职员协助人民当局从事下列行政办理事情,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划定的“其他依照法令从事公事的职员”:1.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接济款物的办理;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的款物的办理;3.国有地盘的谋划和办理;4.地盘征收、征用赔偿用度的办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打算生养、户籍、征兵事情;7.协助人民当局从事其他行政办理事情。
上述就是关于国度事情职员分类有哪些的内容先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