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限限行日期山海关限行

2023-08-19 12:11:51 浏览

秦皇岛以下区域自2020年6月1日起限号:

山海关限限行日期山海关限行

1、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

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

注:102国道为北二环一海阳路(北环路以北)一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禁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査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秦皇岛2020年8月限号外地车牌规则如下:

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北戴河区限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起至10月31日。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2020年7月6日至10月8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海港区和秦皇岛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道路通行;西环路、河北大街西段(西环路以西,原西部快速路)不限行。

注:102国道为北二环一海阳路(北环路以北)一北环路(海阳路以西)。

北戴河区:禁止在山东堡立交桥(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不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不含)与上海道(不含)以西、228国道(不含)以北区域内道路通行。

《秦皇岛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中规定:

第十条 在不影响正常通行的情况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现场检测、在线监控、摄像拍照、遥感监测、车载诊断系统检查等方式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

第十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中华人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作出的责令停产、限产或限排、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程爆破作业;

停止混凝土搅拌、停止喷涂粉刷和护坡喷浆作业、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以及停止露天烧烤等应急响应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据河北秦皇岛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秦皇岛市公安局发布2019年旅游旺季道路交通限行通告。

一、外地车周一至周五限号,周六周日不限号。

二、只有北戴河区周六周日单双号限行,只限本市车辆,周六限单号,周日限双号。

三、周一至周五限号时间早7点一晚7点,周六周日是早7一晚8点;

四、新能源小客车不限号;

五、北戴河摩托车限行。

限行

2019年8月22日是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是1和6

2019年10月7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星期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星期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星期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星期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星期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海港区和开发区:禁止在兴凯湖路(不含)以东、东港路(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内的道路通行,西环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至西环路段)、西部快速路除外;

北戴河区:禁止在海北路(不含)以东、山东堡路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驼峰路(不含)以南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石河东路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新区:禁止在新沿海路(不含)以南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1和6,限行时间:7:00-19:00。

海港区和开发区:东港路(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兴凯湖路(不含)以东、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北、山东堡立交桥(含)以东区域内的道路,不含西环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至西环路段);

北戴河区:山东堡立交桥(含)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海北路;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含)与上海道(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的有关规定,2018年10月8日起,北京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将进行轮换。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1和6。届时,与北京限号规则一致的地区也将同步轮换。截至10月7日,河北目前限号的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定州9市将与北京、天津同步轮换。

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车辆:

1、公共汽车、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单位通勤班车(大中型以上客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银行运钞车、民政救助及清障救援等确需通行的执法车辆、专项作业车辆;

4、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6、悬挂合法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汽车(残疾人驾驶);

7、持有“绿色通行证”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小型货运汽车(蓝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辆、环保监察监测车辆、保险公司现场勘查车辆、银行运钞车、清障救援车辆、民政救助、殡葬车和残疾人专用汽车等请携单位公函,到秦皇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办事服务中心大厅16号窗口备案(已经备案的车辆不再备案)

处罚规定: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按照“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每隔4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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