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外币交易时,其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为: 第一,将外币金额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

第二,期末(按企业情况于每月末或每个季度末),将所有外币货币性项目的外币余额,按照期末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第三,结算外币货币性项目时,将其外币结算金额按照当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相比较,其差额记入“财务费用——汇兑差额”科目。
解释: 即期汇率是相对于远期汇率而言的,远期汇率是在未来某一日交付时的结算价格。
为方便核算,准则中企业用于记账的即期汇率一般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
在汇率变动不大时,为简化核算,企业也可以选择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是指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加权平均汇率需要采用外币交易的外币金额作为权重进行计算。
货币性项目是企业持有的货币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
货币性项目分为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货币性负债包括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建议看看会计的外币折算这一章你就会明白如何处理了。
即期汇率,也称汇率,是指某货币目前在现货市场上进行交易的价格,这一汇率一般就是现时外汇市场的汇率水平。
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发生外币交易的,应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在汇率变动不大时,可以简化,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进行折算。
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指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通常采用当期平均汇率或加权平均汇率等。
银行挂牌买价,1美元=6.82人民币
银行挂牌卖价,1美元=6.84人民币
中间牌价,1美元=6.83人民币,即简化核算的即期汇率
日常生活中的即期汇率,通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牌价的中间价。
参考资料:《企业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