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征期日历」12月1日至12月31日

2024-09-01 11:50:11 浏览

一、 2021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2023年全年征期日历12月1日至12月

二、2022年度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第11号 《纳税人减税降费操作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稿)》

三、《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教育部 科技部 自然资源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明确自7月1日起至2020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免征房产税。

四、7月份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调整为1%。

五、9月底之前将完成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配套措施出台工作;落实好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等规定;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税制度体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新旧税率顺利切换等工作任务。

六、10月初全面推开”证照分离”、”多规合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全国统一的市场监管平台建设及跨区域信息共享共用机制改革;推动完善相关领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制定和实施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要求

七、8月下旬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企业注销便利度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八、12月上旬全国税务系统组织开展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主题的教育培训活动

九、2月中旬到3月末在全国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新一轮更大规模的便民办税的春风行动

十、3月至6月在全行业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虚开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攻坚战各项工作

十一、6月到8月联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问题

十二、4月开始组织实施第二批主题教育

十三、5月中下旬启动第一批主题教育的总结评估工作

十四、6月和10月分别召开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五、7月上中旬印发并正式施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十六、8月起在部分地区试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登记网上办理

十七、1个月内分两批取消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

十八、年内实现50%以上主要城市5G商用网络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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