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烟台市,对外地牌照的小客车没有限行。原因:根据烟台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规定,对外地牌照的小客车没有限制,可以自由进出烟台市。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像重大活动、交通拥堵等特殊情况,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可以按照需要临时限制外地车辆进入市区行驶。所以在具体情况下,需要关注当地的通告和规定,以免影响出行计划。

烟台市对外地牌照的小客车进行了限行。烟台市出于道路交通拥堵的考虑,实施了外地车牌限行政策。外地车牌车辆在道路限行时间内不能在城市内行驶。限行政策对外地车辆的影响较大,需要外地车主提前查看城市的车辆限行政策,在行驶前做好完整备案手续。同时,外地车辆要留意不同时间段、区域的限行要求以避免受到处罚。
烟台市中心区实行临时“单双号”交通限行措施。时间从2月13日(农历腊月廿五)至16日(农历腊月廿八),每天9:00-19:00。据悉,此次限行范围为烟台市区青年路以东,北马路以南,红旗中路以北,解放路、迎祥路以西之间的区域,包含青年路、北马路、解放路、迎祥路。
限行区域内,机动车按照号牌尾号分单双号通行,号牌尾号为偶数(含0和字母)的双日通行,奇数的单日通行。
公交车、出租车、公路客运、厂企班车、军车、警车及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不受限制;运输电煤、石油、天然气,以及蔬菜、副食品等保障民生物品的车辆,持有效通行证件不受限制。
对货运车辆,继续按照原有限行规定执行。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路面执勤民警和交通监控设备进行依法查处。对于违反限行规定的,交警部门将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市区小型货运汽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城市货物配送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对小型货运(不含危险物品、建筑垃圾运输)汽车通行市中心区域(芝罘区、莱山区、高新区城市道路)的限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取消小型货运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
二、悬挂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不限制通行时间和路段。
三、非新能源号牌的轻型、微型封闭或厢式载货汽车,除交通高峰期外,不限制通行路段。其他类小型货运汽车,交通高峰期禁行,重点路段24小时禁行。
交通高峰期(7:00—8:30,16:30—18:30)禁行区域为冰轮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轸大路以北、幸福北路以南的区域(含以上道路)。
重点路段为南大街、大马路、二马路、迎宾路、海岸路、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西路、滨海东路(滨河西路以西)。
四、本通告小型货运汽车包含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型、微型专项作业车。
五、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违反通行规定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六、路面限行交通标志指示与本通告不一致时,以交通标志指示为准。
七、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实施。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山东烟台二零二一年二月四号至二月十号限行,限行区域,青年路,青年南路以东,北马路以南,红旗中路以北,解放路,迎祥路,南迎祥路以西区域,包含青年路,北马路,解放路,迎祥路,限行规则,禁止客车通行,机动车按号牌尾数(指机动车号牌号吗阿拉伯数字的最后一位,不包含英文字母,下同)分单双号通行,偶数双日通行,奇数到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