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苏州没有限行,外地车牌可以进苏州市区的:1、工程运输车辆:指运输泥浆、沙石、水泥、砖石、混凝土、沥青、土方等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自卸、罐式、特殊结构货车或专项作业车;2、专项作业车(不含工程运输车辆):指装置有专用设备或器具,在设计和制造上用于专项作业的汽车,如起重机、清障车、高空作业车、钻机车、仪器车、检测车、监测车、电源车、通信车、广告车等车辆行驶证上车辆类型为专项作业车的车辆;3、禁止工程运输车辆在市区(指姑苏区、吴中区、高新区、工业园区、相城区)道路范围内通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允许通行,但明令禁行路段除外)。

苏州外地车限行处罚如下:机动车在禁行的时间或者道路上行驶、为扣三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苏州市区路面违章的可以到市区任意一个交警大队和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交警窗口处理。
外地车牌在苏州市区违反限行规定的必须要在苏州处理,非机动车违停的,到城管队去处理。办有工行畅通卡的,可以在苏州交通网上自助缴费处处理。
扣三分的情况,具体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扣分。对于违反苏州限行规定的车辆,苏州交管部门将会予以1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行证2019年6月29日起,禁止非苏州号牌机动车以及不符合以下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通行(其中齐门路,临顿路,白塔东路,北仓街和园林路可以通行,大唐家巷和北园路禁止通行)。
在上述区域内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在上述区域内实际居住和工作市民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
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入上述区域内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上述符合条件的苏州号牌机动车辆需办理通行证,方可在该区域内通行。
外地牌照的私家车每日7时至19时禁止驶入苏州市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其中干将东路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限行,人民路、莫邪路、东汇路和西汇路可以通行)。
每日9时至16时30分,需在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通行的非苏E苏U号牌的小客车,可以在线申请“姑苏通”电子通行证后通行。
“姑苏通”电子通行证的申请对象为:非苏E、苏U号牌的小客车。新能源客车、所有大客车无需申请。
“姑苏通”电子通行证采用灰、绿、黄、红四色管理。灰色码表示正在审核中。绿色码表示审核通过,通行证有效。黄色码表示通行证即将过期,谨慎驾驶。红色码表示通行证已失效,请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