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指天下人民代表大会于1991年4月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外洋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标志着连续多年的我海内、外资企业所得税革新事情终于突破坚冰,赢得乐成。这是我国新一轮税制革新和"十一五"财税立法的"扛鼎之作",是我国经济生涯和法治化历程中的一件盛事。
外商投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就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谋划的机构、场所的所得应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盘算,税率为30%,地方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盘算,税率为3%。
统一企业所得税制度,有利于提高外资使用质量和水平。我国现在正处在都会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时期,资金欠缺已不是经济生长中的主要矛盾。
现在不仅要注重引进外资的数目,更要注重引进外资的质量,通过引进外资促进工业化历程,提升工业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