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根据平遥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的通知》(平气防领办〔2021〕39号)要求,并且将限行车牌号与周边县市相统一,方便民众出行,现将限号交通管制做如下调整:

2021年12月21日0时起--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平遥城区建成区:北起108国道(不含)以南,南至艺苑街(含)以北、广通街以北(含),西起文景大道(含)以东,东至惠济路(含)以西。
三、管制对象及限行办法
(一)自2021年12月21日0时起,对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限行,重污染预警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平遥古城不限号通车,但是限制外地车进入平遥古城的,必须要通行证才可以,但是通行证一般是当地的人住在城里的的才有条件开具通行证,外地车辆一路不准进去,否则扣三分罚两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