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湖路向西方向,前往广场西道
沿梨温高速继续行驶

稍向右转,继续沿213省道前行
沿大公东路继续行驶
稍向右转,走文昌大道
沿金巢大道继续行驶
在青云峰路向右转
江西省抚州市南湖路玉茗大道
属于抚州市临川区
有两个校区,老的校区在南湖路上,汽车站附近没多远,新校区赣东大道坐11路在交警2大队下车,临川三中就是抚州三中
2006年9月26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判决:被告人熊国国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
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刑事责任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