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临时牌照在北京限行限行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7点至晚8点临时号牌机动车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周一到周五限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尾号为字母的按0计算同时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北京临时牌照限行范围如下:1、工作日: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7点至晚8点限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2、车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均按0号管理。3、临时牌: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4、纯电动车:纯电动小客车(不含混合动力汽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北京临时牌照在北京是限行的,限行时间为周一到周五早7点至晚8点,临时号牌机动车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行驶。每13周限行尾号轮换一次,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周一至五限行尾号顺序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周一至五限行尾号顺序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周一至五限行尾号顺序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周一至五限行尾号顺序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车限号的意思是通过限制车牌号来限制车辆的出行。每辆机动车都只配有一个车牌号,私自拆卸车牌是不被允许的,所以如果对车牌号进行了限制的话,基本上就等同于对车辆进行限制。
车辆限号主要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一种新政策,其主要目的是在特殊时期,对于道路车辆拥堵的情况,通过限号的形式进行缓解。
1、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早7点至晚8点,限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2、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均按0号管理。
3、持临时号牌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按临时号牌的尾号进行限行。
4、纯电动小客车(不含混合动力汽车)不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限制
临时牌照在限号时出行的话,是会被拍的。不过一般来说就算电子眼拍到了也不会有什么处罚,因为它识别不出尾号。
被交警现场抓住那就是另外一个情况了,或者电子眼配备有高清的摄像头的话,那就只有看运气了,所以建议最好不要开。而且限号时出行被抓到第一次是罚款,如果是在一天内连续出行的话,就会被连续处罚。
临时车牌注意事项
需要注意办理临时牌照有一个前提条件:新车只要上路行驶,就必须办理临时牌照,这是不争的事实,正常来说,新车新主在取得车辆发票、新车合格证及交强险保单后就应及时办理临时牌照。没有临时牌照是不允许车辆上路的。
本地临牌(北京)的有效期是7天,如果确实因为牌照制作周期的问题导致无法下发正式牌照的话,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的,本地临牌共可以办理三次,也就是21天的使用期限,在此期间只能在北京市内行驶,不能驶出北京地区,否则将按照无号牌车辆处理。
交管部门对违反《通告》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将处100元罚款。对违反禁令标志,或者既违反禁令标志又违反单双号通行规定的,除罚款100元外,记3分。交管局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如外地车辆高峰进入五环内,就属于违反禁令标志,将受到罚款又罚分的处罚。而对于北京车辆而言,如果只是违反单双号限行只会罚款不会扣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首都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7日,继续实施工作日(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含临时号牌)分为五组,每13周换一次限行日,具体如下:
(一)自2018年4月9日至2018年7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
(二)自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10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三)自2018年10月8日至2019年1月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四)自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4月7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京B号段号牌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限行(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外省区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网站_车辆按尾号限行交管措施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