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3时至24时,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
二、外埠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在外环线(不含)以内道路,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双号管理);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本市核发号牌的重型、中型载货汽车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
四、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大中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邮政通行证的邮政专用车;悬挂“使”字号牌的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殡葬车辆。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天津市实行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是根据车牌尾号和日期确定的。目前实行的限行措施是根据尾号限行,每周一至周五7:00-9:00、17:00-19:00限行,周六、周日不限行。几环内外地号的限行规则为:环内限行,环外不限行。具体而言,环内即天津市区内的八个城区,环外为滨海新区、宝坻区、蓟州区、静海区、宁河区、武清区和西青区。因此,几环内外地号限行的规则是,凡是在环内行驶的车辆必须遵守限行规定,而在环外的车辆则可以自由通行。